医师资格考试是各国普遍采用的医师资格认定形式,是评价申请医师资格人员是否具备从事医师工作所必备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的行业准入考试。1998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部长令[1999]第4号)文件第三条规定:“医师资格考试方式分为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考生必须参加实践技能考试并达到合格要求,才能参加医学综合笔试。
传统的实践技能考试多以在各个医院和医疗单位中进行,各考点对考试的重视程度参差不齐,考试硬件设施建设水平不一,有的条件相对简陋,难以有效开展考试工作;部分考点无自建规范的保密室,考站设置和考场布置因场地所限存在着交叉影响,不能做到单向流动;一些考点的考官多以所在医院医师为主.容易出现执考偏差,使各考点考试标准尺度不一致,导致考试成绩评定的主观性;考试的标准化程度不高,影响了考试的客观性和公平性,导致考试的成绩无法反映考生的真实实践技能水平,影响医师资格考试的质量。
为规范推进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工作,建设统一的临床实践技能考试基地是改进和完善医师资格考试的必然趋势。卫生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要求“逐步加强临床考试基地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减少各考区的基地数量,逐步探讨与地方医学院校共建临床考试基地”。利用医学院校的临床技能中心开展医师实践技能考试工作与国家的有关的方针相契合,符合国家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的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