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应在公共安全、生产安全应急管理的总体框架内,提出制定中小学、幼儿园紧急事件应急预案的指导意见,并纳入当地应急预案。为了快速处理发生在校园中的事故险情,最大限度地减少校园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可以专门成立特大校园(幼儿园)事故应急救援队,由主管副省(市)长担任指挥长。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多级预警机制,针对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身心特点和知识结构,把有关突发事件的预防和急救知识、内容、技能和能力依次划分为四个教育平台:幼儿教育平台(幼儿安全与保护,重点是日常生活中的保护与交通安全意识的养成)一小学教育平台(生命意识与教育,重点是伤害事故的防范)一中学教育平台(各种灾害的预防、逃生方法,重点是自救与互救知识技能的掌握及各种法律法规的教育)~大学教育平台(生存教育,重点是各种急救常识和基本技能、防暴自卫措施、野外谋生要诀)。
各级各类学校应成立相应的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定期对有关人员进行专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对存在的危险源进行摸底调查,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以及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进行分析判断,在此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师生进行演练。保证在发生重特大事故的紧急情况下,师生能够按照预定方案迅速撤离或展开自救,校内各部门和外部相关单位能够及时响应,迅速开展抢救和疏散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学校应有应急资源保障。应急设备的保管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做好使用登记,严禁装备随意挪用;保持设备清洁;定期按规定检查、更新和维护保养;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并及时维修。
各个学校还要主动与周边的救援资源建立固定的联系,争取能够得到最及时的帮助。